最好的食物浪費處理方式,通常是讓浪費根本沒有發生。當剩餘已經產生,仍適合人食用的食物,應優先重新分配給人;之後才依安全與法規條件考慮動物飼料、堆肥或能源化,最後才是處置。這個階序保留了食物原本的人類營養用途,也避免把回收處理誤認為源頭減量。
FAO HLPE主張食物浪費治理應遵循預防優先階序 提供了此一架構。它與 歐盟食品再分配政策要求先預防剩食再安全轉贈 相互呼應。當一個組織用廚餘回收率作為主要績效時,可能鼓勵後端處理量增加,卻沒有減少不必要的採購或過量供應。
思與行
- 設計方案時,先檢查採購、產量、菜單、份量、保存與預測,盡可能在剩餘出現前降低供需錯配。
- 設定不同階層的 KPI,讓「預防」與「再分配」的績效不被「堆肥量」掩蓋。
- 讓剩食回收與社區供餐連結,但不要因救援容易被看見,就忽略更困難的供應鏈改革。
參考
- 核心依據:HLPE (2014), Figure 7。https://www.fao.org/fileadmin/user_upload/hlpe/hlpe_documents/HLPE_Reports/HLPE-Report-8_EN.pdf
- 政策案例:歐盟食品再分配政策要求先預防剩食再安全轉贈、零售端食物救援涵蓋食物銀行自由商店與數位平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