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委員會 2020 年發布的食品再分配研究,盤點成員國影響剩餘食物捐贈與再分配的法規及政策。報告指出,食物剩餘的首要策略應是在供應鏈各階段預防產生;當剩餘已經發生時,若食品仍適合人類食用,應優先考慮再分配供人食用,而不是直接降級成飼料、堆肥或廢棄物。

再分配涉及食品安全、可追溯性、責任歸屬、稅務、運輸、冷藏與慈善組織能力。不同國家的法律和制度不一,單純要求商家捐贈,不代表食物就能安全、即時、合乎需求地送達受助者。

思與行

  • 建立食物轉贈合作前,先訂清楚食品種類、保存溫度、交接時間、責任紀錄與拒收標準。
  • 以受助者的尊嚴與選擇為中心,讓轉贈食物符合文化、營養、烹調設備與實際需求,避免把不受歡迎或難保存的食物轉嫁給弱勢者。
  • 把食物再分配視為「已產生剩餘時的較佳去向」,而不是允許企業持續過度供應的免責機制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