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國 laïcité 以良心自由、法律平等與國家中立為原則,歷史上也透過教育世俗化與 1905 年政教分離法形成制度架構。然而,當中立被解釋成公共空間必須排除可見宗教表達時,宗教服飾或少數群體的生活方式可能受到限制。
因此,必須區分國家機關與公務人員的中立義務、公共學校的制度規則,以及一般公民在公共空間表達信仰的自由。把這些情境混為一談,容易讓國家中立變成對公民的信仰中立要求。French_Laicite_Protects_Conscience_But_Can_Also_Exclude_Public_Expressions。
思與行
- 閱讀法律時,確認限制對象究竟是國家、公務人員、學生或一般公民。
- 對宗教服飾規範檢驗其必要性、比例性與不同宗教之間的公平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