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憲法第 13 條明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。比較中國與台灣宗教—國家關係的研究指出,兩岸在 1949 年後形成不同制度路徑;台灣在威權時期由國家對宗教保持較強控制,解嚴後逐步發展出較具民主性與多元性的宗教治理方式。
該研究使用「新神聖國家」(neosacred state)概念,提醒研究者:即使宗教自由與平等增加,國家仍可能透過儀式、象徵與政治文化建立某種集體神聖性。這是學術分析概念,不宜直接視為台灣社會的完整定論。
思與行
- 以憲法第 13 條為起點,研究其與集會結社、言論自由、宗教團體法制及行政登記制度的互動。
- 訪談不同宗教、民間信仰、無宗教者與新興信仰者,了解民主化後的實際宗教自由經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