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代人文主義宣言並非一開始就使用今日常見的世俗語言。1933 年《Humanist Manifesto I》將自己定位為「宗教人文主義」,並主張以科學與經驗重新理解宗教;1973 年《Humanist Manifesto II》回應戰爭、種族主義與社會變化;2003 年《Humanism and Its Aspirations》(Humanist Manifesto III)則以更明確的非超自然生活立場表述人文主義。

1980 年《A Secular Humanist Declaration》由當時的 Council for Democratic and Secular Humanism 發表,明確把民主承諾納入世俗人文主義。它主張人類能以理性與自由探究處理共同問題,並反對以超自然權威作為價值或獨裁統治的正當性來源。

這些文本的變化說明 humanism 是一個內部多元且會隨時代重新界定的詞。宗教人文主義、世俗人文主義與其他人文主義形式在歷史上曾有交疊,不宜把「人文主義」一律當作無宗教的同義詞。

思與行

  • 閱讀人文主義宣言時,注意它的發表年代、作者群與當時政治問題,不把宣言當作超越歷史的固定教條。
  • 比較宣言對宗教的態度:反對宗教特權、拒絕超自然解釋,與敵視所有宗教人士是不同立場。
  • 連結 人文主義不必然等同世俗主義或無神論,追蹤詞義如何因組織與年代而變動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