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泊爾社區林業讓地方社群組成社區森林使用者團體(Community Forest User Groups, CFUGs),取得部分森林管理與使用權。這種制度能把森林照護、燃料與非木材林產品使用、地方收入及日常監督交由在地組織處理,常被視為自然資源去中心化治理的重要案例。

2026 年刊於 Nature Sustainability 的全國尺度研究,分析 2001 至 2011 年林業分權計畫,結合兩次全國人口普查微觀資料與計畫行政資料,採用雙向固定效果方法。研究發現,計畫對主導性族群與種姓的減貧效益較明顯,邊緣少數群體獲益較小,因此地方不平等可能上升。這指出「把權力交給社區」並不保證社區內部所有人都能平等受益。

思與行

  • 設計社區自治制度時,除了定義成員資格,也要檢視土地、性別、種姓、收入、語言與時間資源造成的參與門檻。
  • 追蹤利益分配時,分組呈現誰取得收入、使用權、工作機會與決策席位,避免平均值掩蓋群體差距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