宣示人權、公平、安全或透明,不代表這些原則已經進入產品生命週期。原則必須被轉化為可檢查的義務:風險評估、資料治理、文件揭露、獨立測試、事件通報、申訴、補救與責任分配。否則倫理框架可能只成為品牌語言,無法改變部署決策或受害者處境。

思與行

  • 將每項原則寫成責任矩陣:誰負責、何時執行、留下何種證據、失敗如何補救。
  • 比較自願標準與法律義務的差異,避免用內部準則代替外部監督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