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《人工智慧基本法》於 2026 年 1 月 14 日公布,提出以人為本、安全應用、數位平權、基本權利、社會福祉、永續發展、國家文化價值與國際競爭力等政策目標。條文列出永續與福祉、人類自主、隱私與資料治理、資安與安全、透明與可解釋、公平與不歧視、問責等原則。它為台灣 AI 發展建立基本法律方向,但具體義務仍須與相關主管機關規範、子法及實際執行配套一起閱讀。
思與行
- 將法條原則轉換成採購、公共服務、模型文件與申訴機制的具體問題。
- 特別追蹤「數位平權」與「國家文化價值」如何落實在台灣語言、地方社群與原住民族資料治理中。
參考
- 法規全文:人工智慧基本法,全國法規資料庫,公布日 2026-01-14。
- 英文法規:Artificial Intelligence Basic Act,NSTC。
- 延伸研究:多語言公平必須檢查語料代表性與錯誤成本、法律原則必須轉化為可追責的部署義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