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者可能把「此日期前最佳(best before)」與「有效期限/使用期限(use by)」都理解成過期即危險,因而在食品仍可食用時提前丟棄。Gong 等人 2022 年研究指出,日期標示與安全、品質疑慮及食用意願有關;受試者在知道食品保存方式、外觀與氣味正常時,食用意願較高。另一項 2023 年以牛奶包裝影像進行眼動研究發現,消費者判斷是否丟棄時,注視日期數字的時間顯著多於標示用語,部分決策甚至沒有看標示文字。

因此,問題不只在更換「最佳食用日期」或「有效日期」的文字,也可能在日期如何訂定、包裝設計如何呈現、消費者是否知道保存歷程與食品安全原則。日期標示改革需要避免讓消費者錯把品質提示當成安全界線,也不能鼓勵人們忽略真正的食品安全風險。

思與行

  • 家庭實驗可記錄哪些食品常因日期標示被提前丟棄,再依食品種類確認標示的法律意義與正確保存方式。
  • 商家與政府可用一致、可理解的圖文說明「品質期限」與「安全期限」的差異,同時提供特定食品的保存與判斷指引。
  • 社區惜食活動不應以嗅聞、目測作為所有食品安全的通用判準;高風險食品仍需遵循冷鏈、時間與衛生規範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