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陌生人友善是重要的倫理起點,但不足以保障移民與尋求庇護者的安全、居留、工作與政治參與。款待必須從人際態度延伸到法律程序、公共服務與權利救濟,否則接受者始終處於施予者可撤回恩惠的位置。制度化款待的核心,是讓人從被動接受好意的客體,成為具有權利與發言能力的主體。

思與行

  • 檢視地方公共服務是否讓移民、難民與無國籍者可以平等使用並提出申訴。
  • 在志願服務中避免用「幫助他們」取代權利語言,讓當事人參與規劃與決策。

參考

概念地圖:MOC 世界主義的概念地圖。 MOC 世界主義的實踐場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