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國互助若由資源較多的一方單方面定義需求、方案與成功標準,就可能重演殖民式的權力關係。較具世界主義精神的互助應從共同議題與互惠關係出發,讓在地夥伴控制議程、預算與評估,並承認資源提供者同樣需要學習和改變。

思與行

  • 合作開始前先共同訂立決策權、預算透明、資料所有權、退出權與回饋方式。
  • 將「受助者」改為合作夥伴,評估雙方是否都能提出批評、拒絕方案與改變方向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