讓社群提供資料、填問卷或參加一次諮詢,不等於他們擁有決策權。實質參與至少包含議題設定、資料用途決定、風險評估、部署條件、監督、申訴與利益分享。當社群只被視為訓練資料來源,卻無法影響模型如何被使用,參與就可能成為替既有權力背書的形式。

思與行

  • 對受影響社群提供持續而有資源支持的治理席位,並讓其能暫停或撤回高風險用途。
  • 在採購合約中明定社群代表權、資料撤回流程與損害補救責任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