芬蘭、威爾斯、愛爾蘭、Stockton、台灣、納米比亞等案例都能提供政策學習,但它們在受益對象、給付金額、期間、普遍性、資金來源與研究設計上各有差異。把它們全部稱為「UBI 實驗」容易模糊概念,尤其忽略真正的全國制度需要長期融資、稅制回收、跨世代承諾與公共服務配套。

思與行

  • 為每個案例製作最少五項制度欄位與一項「與 UBI 定義差距」說明。
  • 將研究結論限定為該案例可回答的問題,再提出尚待研究的外推問題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