普遍性最大的行政與倫理優勢,是不必先證明自己夠窮、夠失業或夠符合某種家庭型態,因而能減少資格審查造成的漏接、羞辱與污名。然而,在總預算有限時,人人領取較小金額,可能讓最貧困者得到的淨支持低於定向補助。答案不是抽象地選擇「普遍」或「精準」,而是比較稅後淨移轉、服務覆蓋與漏接風險。

思與行

  • 針對不同所得分位計算「領取金額減新增稅負」的淨效果。
  • 保留對高需求者額外支持的可能性,不把普遍給付當成取消所有針對性保障的理由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