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 Hauran 等人(2019)的研究中,研究人員將幽靈事件中的 28 種基礎體驗 劃分為主觀心理體驗(Subjective, S)與客觀物理現象(Objective, O),其劃分標準、代表範例以及區分時的邊界複雜性如下:

1. 核心定義與差異標準

  • 主觀心理體驗(Subjective / Psychological, S):指僅由單一觀察者透過個人感官感知到的體驗,或是可透過個人的想像、認知及人格特性等心理機制解釋的現象。此類體驗通常較常見於傳統鬧鬼(haunt)現象中。
  • 客觀物理現象(Objective / Physical, O):指能夠被群體(多位觀察者)同時共同體驗,或是能夠被客觀儀器/設備(如相機、錄音機、溫度計等)實測或記錄下來的實體干擾事件。此類現象通常較常見於騷靈(poltergeist)干擾中。

2. 兩者的典型範例(28 種基礎體驗清單)

  • 主觀心理體驗範例:
    • 感知與視覺:看見霧狀/陰影/光束等不具名異常影像、看見半透明人形幽靈、感知到被窺視(sensed presence)。
    • 生理與情緒:突發的情緒轉變(如無故極度恐懼、憂鬱或突發愉悅感)、身體異常感覺(頭暈、刺痛、噁心、被輕微觸摸)。
    • 認知與心理:感覺被外部力量控制或附身、與亡者或超自然存在溝通、似曾相識(Déjà vu)的感受。
  • 客觀物理現象範例:
    • 實體運動與損壞:物品無故移動、飛空或懸浮、物品破裂(如玻璃、家俱)、異常起火。
    • 設備與環境異常:電器或機械設備故障/不正常運作、相機/手機拍下異常扭曲影像、管道系統故障。
    • 物理聲響與溫度:機械性敲擊聲、碰擊聲、門窗開關聲、局部區域驟冷或驟熱、異常風吹感。

3. 透過「儀器佐證」輔助精密區分

為了更精確區分主觀與客觀,研究人員建議將**是否獲得儀器佐證(Instrumentation Corroboration)**納入問卷與調查設計中。例如:

  • 純主觀:僅單一目擊者聲稱自己「聽見神祕聲音或音樂」。
  • 客觀佐證:若該神祕語音或敲擊聲同時被「錄音設備客觀記錄下來」,則可明確歸類為客觀物理現象。

4. 區分上的邊界複雜性與相互作用

研究人員強調,主觀與客觀之間的劃分並非完全絕對或毫無疑義,兩者在實際案例中常存在複雜的重疊與相互作用:

  1. 客觀現象的心身症(Psychosomatic)本質:例如目擊者身上出現咬痕、抓痕、劃傷或紅腫,雖然屬於可客觀測量的外部現象,但其源頭可能是由心理因素引發的心身症生理反應。
  2. 物理環境因子觸發主觀體驗:突發情緒驟變或「被窺視感」(主觀體驗)可能實際上是由客觀物理環境所觸發,例如環境中的電磁場(EMF)波動刺激或**次聲波(Infrasound)**對大腦感官的影響。
  3. 客觀現象的心理歸因:物品移動或電器故障等客觀事件,若未經嚴格調查排查,常只是常規物理原因造成,但因環境暗示、預期心理或需求特徵而被人們主觀解讀為超自然現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