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與式演出可以邀請觀眾上台、移動、發聲或互相接觸,但創作者應先設計拒絕參與的路徑。觀眾不應因不願意互動而被羞辱、暴露或失去觀看權。參與的選項應具體、可理解、可撤回,並避免把沉默或離場解釋成不合作。
思與行
- 為每個互動環節準備「參與」「旁觀」「離開」三種同樣被尊重的選項。
- 若涉及觸碰、個人故事或身體移動,先取得明確同意;同意不應被視為永久授權。
- 演後檢查哪些觀眾實際使用了退出選項,是否因此承受額外注意或壓力。
參與式演出可以邀請觀眾上台、移動、發聲或互相接觸,但創作者應先設計拒絕參與的路徑。觀眾不應因不願意互動而被羞辱、暴露或失去觀看權。參與的選項應具體、可理解、可撤回,並避免把沉默或離場解釋成不合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