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觀練習可以成為研究祛魅的第一人稱方法:注意身體感受、情緒、念頭與變化,並區分「我經驗到什麼」與「我如何解釋其原因」。這個區分既不否定個人經驗,也不自動證成超自然因果。它讓經驗描述、詮釋與公共證據保持不同層次。
思與行
- 在靜坐或日常覺察後,分三欄記錄:直接感受、當下解釋、可由他人檢驗的證據。
- 遇到強烈或神祕經驗時,暫緩定論,觀察其生滅與自己對解釋的執取。
- 與 理性主義是一種組織化的公共實踐 對照,思考第一人稱覺察如何與公共證據互補。
參考
- 理論依據:祛魅描述的是知識與秩序的可計算化而不等同於無宗教。
- 方法概念:不信仰實踐、去神秘化、魅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