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ihar 監獄研究以及 Dhamma.org 的跨國監獄課程案例顯示,內觀被用作監獄改革與心理支持方案的一種選項。早期研究報告某些心理指標改善,但研究設計限制與監獄場域的權力關係,使得結果必須謹慎解讀。囚犯可能受到制度性壓力,課程的自願性、退出權與後續支持都應成為研究核心,而不是附帶議題。

監獄課程最有價值的研究問題不應只問「冥想有沒有用」,還要問制度如何提供或限制自主、課程是否公平可近、誰定義成效、監所如何維護參與者權利,以及課程後是否有持續的生活支持。

思與行

  • 把囚犯的自願與退出權列為首要倫理條件;課程參與不得成為減刑、待遇或獎懲的隱性要求。
  • 研究課程後的社會支持、教育、家庭聯繫與復歸服務,不把修行當成唯一解方。

參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