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獄內觀課程可成為研究「自願修習如何進入強制機構」的案例。研究焦點不只在心理量表,也應包括囚犯選擇、拒絕和退出的實際自由、監所管理者對課程的期待、宗教中立與資源分配、出獄後支持,以及不同群體獲得課程的公平程度。
思與行
- 與監所、獨立研究者及曾參與者共同設計倫理審查,避免只由課程推廣者或機構管理者定義問題。
- 將課程效果與制度改革分開測量,避免把個人自我調節責任化為監獄改革的替代品。
- 比較台灣與印度案例,但先確認當地制度與課程是否仍在運作。
監獄內觀課程可成為研究「自願修習如何進入強制機構」的案例。研究焦點不只在心理量表,也應包括囚犯選擇、拒絕和退出的實際自由、監所管理者對課程的期待、宗教中立與資源分配、出獄後支持,以及不同群體獲得課程的公平程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