去中心化(Decentralization):將決策、執行、資源或資訊等權力,從單一中心重新配置到多個層級或行動者。政治分權、行政分權、財政分權是不同面向。

權力分布:不同個人、組織或層級實際掌握決策、資源、議程與執行能力的狀態。權力集中與精英俘獲描述其不均衡形態。

地方自治:地方共同體或政府在一定法制與資源條件下,自主決定公共事務的能力。社群自治與聯邦制呈現不同制度型態。

輔助性原則:公共決策原則上由能有效處理問題的最低適當層級承擔;較高層級介入需有理由。與比例原則及跨尺度協調相連。

多中心治理:多個有一定自主性的決策中心,在共同規則與協調關係下共同處理公共問題。可連結嵌套式治理與集體行動。

再集中化:權力在分散後重新回到較少中心或更高層級的過程。與權力輪替及問責制形成制度制衡。